如今生病不再担心看病难,而是担忧看病贵。若患上重特大疾病,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负担承重肿么办!不用担心快来参加重疾补充保险吧!交29元最高可赔付15万!只限这个月哦!
2017年,深圳市政府继续力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无需体检,不设等待期,坚持以民生实事减轻患者负担,让更多深圳市民得以受益!
待遇一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待遇二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
如果你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2017年5月31日24时超过4051.8元,即可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费,社保局将在2017年6月30日18时予以协助统一划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划扣医保个人账户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公告
2017-2018医保年度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启动。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2017年5月31日24时超过4051.8元的,即可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费,我局将在2017年6月30日18时予以协助统一划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查询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否满足统一划扣参保条件,不满足统一划扣参保条件的,可以个人自费方式,通过我局已经公布的相关途径办理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我局将于2017年6月3日-10日通过短信方式,对医保个人账户符合统一划扣参保条件且在社保系统登记了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告知相关事宜,敬请留意。
参保人如选择不参加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的,请在2017年6月20日之前按短信指引回复或自行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逾期未回复短信或未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的均视为同意参加2017-2018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
不满足统一划扣参保条件的,可以个人自费方式,个人现金参保
办理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至2017年6月30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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